关于我们

关于我们页面广告

权力和义务

1.png

 

权力和义务

 

 

一、会员单位

(一)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.促进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获得促进会推介和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对话交流,反映企业呼声;
3.优先获得政府资助和企业采购信息;
4.享有向促进会反映意见的权利;
5.对促进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6.享有促进会刊物网站广告九折优惠;
7.享有参加年终会员大会和外出参观考察活动;
8.享有要求促进会协助申报政府相关项目的权力;
9.享有免费参加促进会举办的各类培训、论坛、沙龙、展会及企业负责人聚会的权力;
10.申请退会权力。

(二)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.遵守促进会章程,执行促进会决议;
2.维护促进会的合法权益;
3.完成促进会交办的工作;
4.向促进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5.积极参加促进会活动;
6.按时交纳会费(会员会费人民币2000元/年)。

二、理事单位及监事单位
 
理事由本行业中具有规模和特色的企业领导担任,在促进会内具有高于会员、低于副会长的身份地位,在促进会内可获得比会员更优越的服务。

(一)理事、监事在享有会员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.参加会员大会、理事会会议;
2.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3.企业遇到经营危机时,可获促进会各方资源支持,由促进会协助进行危机公关;
4.获得促进会掌握的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,企业负责人专访报道;

(二)理事、监事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,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.执行理事会、监事会决议;
2.每年按时交纳会费人民币6000元。

三、副会长单位
 
副会长由会员、理事中产生,由本行业中具有相当实力和代表性的企业领导担任,在促进会内具有高于理事、低于常务副会长的身份和地位,在促进会内可获得比理事、监事更优越的服务。

(一)副会长在享有会员、理事、监事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.协助会长、常务副会长领导促进会开展日常工作;
2.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、有关机构以及国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和交流;
3.享受促进会的刊物网站广告八折优惠;
4.参加会长办公会议。
5.优先获推优秀党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五一劳动奖、市长质量奖;

(二)副会长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,还应履行下列义务:
1.执行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的决议;
2.每年按时交纳会费人民币12000元;
3.支持理事会、会员大会的召开。

四、监事长单位
 
监事长由理事会、监事会中产生,由本行业中有实力和代表性的企业领导担任,在促进会内具有高于副会长、低于会长的身份和地位,在促进会内可获得比副会长更优越的服务。

(一)监事长在享有副会长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.协助会长领导促进会开展日常工作;
2.以促进会领导身份出席重大活动;
3.参与促进会重大事项决策;
4.免费获得促进会提供的商务考察;
5.优先参与国家、省、市领导视察促进会交流对话活动;

(二)监事长的义务:
1.监督执行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的决议;
2.每年按时交纳会费人民币12000元/年;
3.支持理事会、会员大会的召开。

五、会长单位
 
会长由行业领军企业领导担任,经理事会提名讨论通过、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是促进会的旗帜。

(一)会长在享有常务副会长、监事长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同时,还享有下列权利:
1.领导促进会开展日常工作;
2.决策促进会重大事项;

(二)会长的义务:
1.执行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的决议;
2.会长每年交纳会费人民币10万元/年;
3.支持理事会、会员大会的召开。
 
2.png
 
© 2010-2040 深圳半导体照明信息网 版权所有 About ssla | 网站宗旨:协助政府 服务企业 合作共赢 创新发展! | 备案号:粤ICP备1104964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