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政策咨询】智能传感器产业奖金扶持开始啦!

编辑时间: 04-29    关键字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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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传感器产业奖金扶持

 

一、一次性工程费补贴项目(最高补贴100万元*2)

申报单位需在我市深圳智能传感MEMS芯片中试验证开放平台等我市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新产品研发活动、已经结案并形成相关支出。

二、国家资助配套支持项目(1:1配套)

1.中央财政资金市级到账时间为申报指南发布前的三个年度内。

2.申报单位承担的国家专项需属于智能传感器领域。

三、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(最高100万元)

1.申报单位于申报指南发布前三年内已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ISO/TS 16949、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或其传感器产品(包括传感芯片、模组)已经通过AEC-Q100(IC)、101(分立器件)、102(光电分立器件)、103(传感器)、104(多芯片组件)、200(被动组件)等可靠度标准认证。

2.申报单位上一自然年内公司智能传感器领域的营收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或智能传感器业务占公司总营收比重达30%以上。

四、应用企业与研发企业联合攻关奖励项目(采购额/销售额10%)

1.该项目采用联合申报方式开展,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获得其他合作方许可。

2.项目所涉及的智能传感器产品(含芯片、模组等)应由申报单位和其联合申报方共同研发,在深圳市内完成设计或生产。

3.申报单位或其联合申报方拥有相关产品自主知识产权。

4.申报单位与其联合申报方应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关系,其中一方应为项目产品的应用方,且双方之间在单一自然年内针对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实际采购额(或销售额)应大于4000万元(以销售方回款金额为准,不含税)

5.企业就同一品类的智能传感器产品(含芯片、模组等)每年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申报,同一企业就不同智能传感器产品(含芯片、模组等)(被测量量/工作原理不同均算不同品类)每年可分别参与多个联合体申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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