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

编辑时间: 02-07    关键字:

我委专家库经过多年的征集入库、建设更新及不断完善,现已初具规模,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提高各类评审、认定、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,满足科技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,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服务的科学化、动态化,我委拟将面向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等单位长期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 征集专家条件及要求

  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;

  2、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秉公办事、公道正派、学风严谨;

  3、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,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,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规范;

  4、热心科学技术评审工作,积极参与评审活动;

  5、目前仍然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,有较好的综合分析、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,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;

  6、具有本科学历及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;

  7、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(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);

  8、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,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。

  二、 征集方式及程序

  征集专家采取个人报名、单位推荐的方式,各单位可重点推

  荐如两院院士;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入选者、长江学者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类别计划的承担人;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领军人物;学科建设带头人;实验室、技术研究中心、新型研发机构的带头人;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和科学工程负责人;企业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带头人,产业技术联盟带头人等,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
  1、信息填报:备选专家(推荐单位)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://review.szsti.gov.cn/;点击“科研人员(专家)注册”,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上传正面近照、身份证件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附件材料;

  2、单位审核: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专家所填详细信息真实性及有效性,给出推荐意见。如果所在单位(深圳市内)还未注册,请通知单位科技管理员注册单位信息并开通申报人账号。凭申报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://apply.szsti.gov.cn/,对科研人员(专家)进行审核;

  3、申请人所在单位如果在深圳市外且未在我委注册的,单位注册地是否在深圳一栏,选否,进入市外专家预审,由我委对进入预审的专家进行审核;

  4、入库审核: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定期审核专家信息,确定入库专家名单。

  三、 联系方式

  受理处室: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计划财务处

  联系电话:0755-88100078

  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

  特此通知。

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

  2018年1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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