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受理2017年第一批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函

编辑时间: 02-28    关键字:

深光经函[2017]135号

光明、公明、新湖、凤凰、玉塘、马田办事处,辖区各企业:

 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,我局即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第一批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扶持项目申报,现将具体事项函告如下:

  一、本批次受理农业发展资助、支持培育引进龙头企业资助、企业上市培育资助、国高企业认定奖励、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资助、会展资助、文化创意产业资助等资助项目,请各办事处引导辖区企业到“光明政府在线→招商引资→优惠政策”查阅《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及相关实施细则。

  二、请各企业将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提交至各受理部门。

  三、受理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-3月27日。

  四、各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、准确(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),对于弄虚作假、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,一旦查明,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  五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

  申报支持培育引进龙头企业资助请联系经济服务局贸易工业科,咨询电话:88211685.

  申报农业发展资助请联系经济服务局农业科,咨询电话:88211787.

  申报企业上市培育资助、国高企业认定奖励请联系经济服务局科技科,咨询电话:88211780.

  申报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资助请联系经济服务局企业服务科,咨询电话:88211955.

  申报会展资助请联系经济服务局经济发展促进中心,咨询电话:21388803.

  申报文化创意产业资助,请联系文体教育局文化艺术科,咨询电话:88212147,88211759.

  此函。

 

  附件:

关于开展受理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第一批扶持项目申报的函.pdf
文件类型: .pdf 19741f43194ef8fa91715b5b9de9959a.pdf (150.78 KB)

 

 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

  2017年2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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